陕西省交通运输厅关于进一步加强桥梁治超工作的紧急通知
索引号: | ZDDBG168646 | 发文字号: | |
发布机构: | 公文时效: | 有效 | |
名称: | 陕西省交通运输厅关于进一步加强桥梁治超工作的紧急通知 | ||
主题分类: | 陕交函文件 | 发布日期: | 2010-06-17 |
各设区市、杨凌示范区交通(运输)局,省公路局,厅运管局,省高速集团,省交通集团,宝汉公司,厅外资办,各收费公路经营公司:
近期,全国接连发生公路桥梁跨塌事故,严重影响了公路交通的安全畅通,也给人民生命财产安全造成重大损失。根据交通运输部《关于加强公路桥梁安全和治超管理工作的紧急通知》(交公路明电〔2010〕0621号)要求,结合我省实际情况,现就我省桥梁治超有关问题紧急通知如下:
一、提高认识,加强领导
目前,我省公路里程快速增长,桥梁占公路里程比例增大;干线和农村公路部分路段危桥改造尚未完成,长期超负荷运行;大件运输车辆擅自上路现象依然存在,给桥梁安全运行带来隐患。各单位要认清当前公路桥梁安全的严峻形势,进一步提高对桥梁运营安全和治超管理工作的认识,把保护桥梁安全、加强治超管理作为当前工作的重中之重,树立“保护桥梁安全就是保一方平安”理念,以高度的政治责任、行业责任、社会责任感,全力加强公路桥梁安全和治超管理各项工作,加强领导、落实人员、明确职责,切实解决当前的突出问题,着力构建桥梁安全运营管理长效机制。
二、全面排查,分类管理
省公路局要在2009年全省干线公路、农村公路桥梁专家现场排查的基础上,对照上报交通部2009年公路数据库统计资料,查缺补漏,再次集中梳理我省病危桥梁监管和治理情况,逐个列出我省三类以上桥梁的技术状况等级(三、四、五类)及现状(已有整治计划桥梁、已加固改造桥梁、新增病危桥梁、交通阻断桥梁、交通管制桥梁)上报省厅。要通过病危桥梁梳理,明确责任,强化管理,确保桥梁安全运营。各单位要对桥梁实行“户籍式”分类管理,专人做好观测、记录、建档等工作。对三类桥梁,采取限载等措施进行交通管制;对四类桥梁,采取限载、限速、单车道居中通行等综合措施进行交通管制,并落实专人现场管制;对五类桥梁必须封闭交通,确定绕行路线,设置标志,引导车辆通行。
三、部门联动,加强管理
各级道路运输管理机构要进一步加强货物运输源头监管,坚决遏制非法超限车辆出站出场。各公路管理机构要会同公安交通管理等部门,进一步加大路面执法力度,加大流动稽查范围,加大盲区路段打击力度,坚决杜绝非法超限车辆特别是55吨以上非法超限超载车辆上路过桥。
四、突出重点,确保安全
各在建高速公路管理单位要加强对施工车辆的监督管理,按照桥梁治超相关要求合法装载运输。各级公路管理机构要加强施工路段桥梁安全监测,一旦发现问题或隐患,要及时通报高速公路管理单位,并立即采取有效措施进行处治,及时排除隐患。既要确保桥梁安全,又要服务高速公路项目建设,促进我省高速公路建设项目又好又快发展。
二○一○年六月十七日